各相关职能部门:
自9月30日学校组织各二级学院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进行数据衔接以来,各二级学院均按照衔接会的意见对规划作了修订完善,且按要求报送至我办汇总。学校拟定于2017年元月7号召开教代会审议学校“十三五”总体规划。为进一步提升规划文本的科学性、规范性和核心数据的准确性,我办结合学校总体规划和7个专项规划的指标设定,组织力量对各二级学院规划核心指标再次进行了核查。核查发现,学院规划大部分指标数据符合学校总体规划和7个专项规划的指标设定,也有少部分指标数据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和有效衔接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学院部分指标数据偏低,达不到学校指标设定
1、国际化程度指标体系中的长期来华留学生数、聘请长期外国专家数、邀请境外学者短期来校讲学或交流、获批省部级以上引智项目、具有境外学习与交流经历的学生数。
2、科学研究指标体系中的校定权威刊物论文数、CSSCI收录论文数。
3、社会服务指标体系中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数、社科成果应用情况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、校企校地合作共建项目数。
二、部分学院的“十三五”目标值比“十二五”实际值还低
1、人才培养指标体系中,物信院、公管院、文学院、医学院的省级优秀博士∕硕士论文数;历文院的本科生、研究生所获国家级奖项数。
2、科学研究指标体系中,历文院、化工院、医学院、工设院的省部级科研成果获奖数;马院、文学院的校定权威∕重要刊物论文数;外院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数和教育部一般项目数;文学院的教育部一般项目数;历文院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数;生科院的教育部一般项目数;新传院、数计院、工设院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数。
3、国际化程度指标体系中,物信院、体院的具有境外学习与交流经历的学生数,等等。
三、部分指标统计口径不一致或理解存在偏差
1、师资队伍指标体系中引进或培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数、引进或培养省级高层次人才数,部分学院对国家级、省级高层次人才统计口径不一致。
2、科学研究指标体系中的国家级科研成果获奖、高被引论文数,部分学院对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,如法学院、美院、资环院对高被引论文指标理解存在偏差,指标设定偏高。
四、部分学院指标数据偏高,不符合学校发展要求
部分学院设定的“十三五”全日制本科生规模和本科专业数比“十二五”有较大增长,不符合学校控制本科生规模和本科生专业数的发展要求。
以上情况,对于达不到学校指标设定的以及“十三五”目标值比“十二五”实际值还低的情况,请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与学院做好衔接,适当上调。对于指标统计口径不一致、理解存在偏差以及不符合学校发展要求的,请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与学院做好解释和调整。另外,依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《湖南师范大学章程》相关要求,各二级学院规划需提交本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。请相关职能部门依照《湖南师范大学各二级学院“十二五”与“十三五”期间发展指标对照表》(附后),进一步审定各学院“十三五”规划核心指标并做好数据对接,以便各学院提交本学院教代会审议。根据主要校领导的指示,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和严肃性,烦请各相关部门将针对各学院的调整意见形成书面建议报告,连同签字认定的《湖南师范大学各二级学院“十二五”与“十三五”期间发展指标对照表》于12月27日(周二)报送我办。谢谢支持!
校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